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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政策保护措施对于乐清民间剪纸的保护

国家级政策保护措施对于乐清民间剪纸的保护
国家级政策保护措施对于乐清民间剪纸的保护

浙江省委、省政府重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工作。2000 年,省委、省政府颁发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并广泛组织开展具有群众基础和地方民族民间特色的文化活动,发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


乐清细纹刻纸被浙江省列为重点传统工艺保护发展项目,象阳镇被授予“浙江省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寺前村被命名为“文化特色村”。自 2002 年文化部启动“中国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认证、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工程”以来,浙江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持续高涨。2003 年,浙江省召开了全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成立了“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省政府做出决定,从 2002 年到 2005 年,每年安排 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保护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乐清市的文化主管部门,也通在学校举办细纹刻纸培训班等活动,请刻纸艺人执教,培养新的传承人。



2003 年,乐清市文化局和乐清市教育局将乐清市特殊学校列为首批民间艺术教学实验基地。2005 年 5 月 27 日,浙江省公布了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乐清细纹刻纸名列其中。2006 年 3 月,乐清市文化局和乐清市教育局将乐清市乐成镇第二小学、乐清市虹桥镇第二小学、乐清市象阳镇中学确定为乐清市第二批民间艺术教学实验基地,即细纹刻纸教学基地。2006年 5 月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乐清细纹刻纸名列其中,随后文化部和财政部启动了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2007 年 6 月,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分为总则、保护职责与保护经费、名录与传承、保护措施与管理、科学研究与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部分。目前乐清细纹刻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林帮栋和陈余华,他们享有传承人的补助和待遇。乐清当地也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剪纸协会,来辅助细纹刻纸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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